1.項目地理位置及交通: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甘肅省金昌市境內,地處河西走廊東端,祁連山北麓,阿拉善臺地南緣。東鄰武威,西抵張掖,南與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毗鄰,北同內蒙古阿拉善右旗接壤。 選礦廠所在地交通較為便利,距金昌市22km處有蘭新鐵路,該公司的貨運鐵路與之相接。另有河雅公路、甘新公路將河西走廊貫通,交通十分便利。 2.行政管轄:行政區隸屬于金昌市金川區。 3.評價目的: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安全驗收評價,是以實現該選礦生產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通過對生產設施、設備、生產工藝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的調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危險和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危害程度,對其安全管理狀況給予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評價目的與依據、建設項目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評價單元的劃分與評價方法的選擇、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評價結論。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 6.評價結論:根據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安全生產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和設計資料,結合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的實際情況,對該建設項目進行了安全設施驗收評價。通過多次的現場調研、查閱安全管理資料、設計資料、竣工資料等,對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與分析及危險危程度評價;檢査評價了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的符合性,得出以下結論: 1)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建設項目立項合法,項目建設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安全預評價通過有關專家的評審備查,安全設施設計取得了原甘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批復,同時項目的申請、批示文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2)該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機械傷害、電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物體打擊、火災、淹溺、粉塵危害、中毒窒息及噪聲危害等危險和有害因素。 3)通過定性安全評價表明,該工程中各構筑物的總平面布置情況與安全設施設計符合,廠房結構、選礦系統等主要安全設施的施工數量和質量都達到了設計要求;選礦機的運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均處于可控狀態。 4)選礦系統施工單位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監理單位具有礦山工程乙級監理資質,各項工程的施工、驗收及檢驗、檢測記錄全面,其工程質量達到了控制要求。 5)選礦廠主要生產設備根據生產過程特點均采用通用標準設備。對于生產過程中涉及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由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廠家供貨,并由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檢測、檢驗。選礦廠生產工藝、設備條件均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6)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選礦廠設置有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都能夠持證上崗,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到位,依法參加了工傷保險,為工作人員配備了必要的勞保用品,選礦生產系統的安全管理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要求。 7)該工程建設項目在設計與施工過程中,針對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存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防護對策措施。通過生產試運行,證明使用的安全設施是可靠有效的。 綜上所述,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所采用的工藝技術先進、成熟、可靠,是依據國家法定程序進行的,工程數量和質量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設計的要求,在生產試運行階段該建設項目的各項安全設施是有效的,且無傷亡事故發生,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選車間擴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11000t/d選礦系統)項目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制定措施→企業整改回復及現場復查→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網上公開)→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公司存檔→結束”。 |